有亲子鉴定书无出生证在南宁可以入户口?
亲仁亲子鉴定答:上户口需要先去询问清楚上户口部门有什么要求,具体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鉴定。上户口做亲子鉴定注意事项:1、有没有指定的鉴定机构 2、需要几个人鉴定(父子、母子或父母子三个人)
亲子鉴定上户口的材料和流程
亲子鉴定上户口的材料和流程详情如下:
1、上户口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上户口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2、亲子鉴定上户口程序,被鉴定人亲自到场,能做司法亲子鉴定的机构必须是受当地省司法厅认可的机构,做鉴定之前请先问清当地户籍部门,是否有指定机构,因为有的地方有指定的机构让你去做的,这不是说别的鉴定机构不行,当地政策问题。大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等,孩子若无身份证明材料可不带,若亲子鉴定用于孩子更名或者转户口的情况,孩子原有的户口或医学出生证明也需要提供,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身份并拍照取样。落户用的司法亲子鉴定5个工作日出鉴定结果,7个工作日出鉴定报告;
3、亲子鉴定落户口属于司法类的亲子鉴定,是目前公安户籍管理法规对非婚生育、政策外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凭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办理落户要求而做的。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医院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骗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主管。
南宁什么地方做亲子鉴定上户口的
亲子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项目之一,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建议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可咨询本市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查询本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目前社会上声称能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很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
对于因移民、公证、户口、诉讼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对于个人怀疑亲子关系的当事人,可自带样本办理委托手续,可以不提供个人证件,进行匿名鉴定。
受理程序首先需要签订委托协议,风险提示单,采集当事人血样,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学记录。缴纳鉴定费用,并约定报告领取方式。
小孩的出生证弄丢了没法上户口,人家要求做亲子鉴定,我这边是南宁,哪里可以做这个啊?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网友:南宁亲子鉴定落户
好消息!
自2020年6月1日起,
南宁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申办户口材料进一步简化,
实行低门槛落户。
5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6月1日起,《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南府规〔2020〕15号)(下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南宁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等,落户门槛堪称“史上*低”。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唐世竞接受媒体采访,就相关落户新政回答记者提问。广西新闻网记者 覃鸿图 摄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一)《实施办法》全面放开南宁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所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的限制,申办户口材料进一步简化,低门槛落户南宁市。
1.市外人员在南宁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就可在南宁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办理居住证材料。
2.扩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首次将投靠南宁市亲友居住也列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认定范围,只要在南宁市有合法住房居住的市外人员,无论其是否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是居住单位住房,或是租赁房屋居住,均可申请在南宁市城镇落户。
3.市外人员在南宁市就业的,只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录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参保证明材料。
4.具有**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在南宁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二)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三)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南宁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准,符合条件的**、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各派出所按需在市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其他适当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集体户”。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在南宁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可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相关户籍办理可登陆南宁市公安局网平台进行办理。网页截图
为配合户口迁移政策实施,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南宁市公安局结合实施“民意警务战略”,以民意民生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在南宁市(含市辖县)范围内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包括:简化南宁市内跨市、县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入当场审批办结,实行“容缺”办理制度,为集体户内居民签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全覆盖,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提升互联网+智慧户政服务等,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限制……
南宁史上*低落户门槛6月起实施
■南宁晚报记者潘国武 通讯员张军 农媛
6月1日起,外地人员想在南宁市落户,不再需要提供参保、居住年限和就业年限证明,甚至连办理居住证材料也不需要提交。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公安局了解到,南宁市将从6月起执行史上*低落户门槛。为此,市公安局也将出台相关便民措施。届时,居民迁移户口时可跨市县在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市(县)内户口迁移手续,实现户口迁入当场审批办结。
户籍改革
南宁实施有史以来*低落户门槛
自6月1日起,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南府规〔2020〕15号)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在原有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措施1: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所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的限制,申办户口材料进一步简化,低门槛落户南宁市。
①市外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就可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办理居住证材料。
②扩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首次将投靠本市亲友居住也列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认定范围。只要在本市有合法住房居住的市外人员,无论其是否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是居住单位住房,或是租赁房屋居住,均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
③市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只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录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参保证明材料。
④具有**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措施2: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
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措施3:设集体户助无单位人员等落户
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准,符合条件的**、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各派出所按需在市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其他适当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集体户”。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在本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可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便民措施
简化流程智慧户政等让群众少跑腿
从6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是南宁有史以来*低落户门槛政策。南宁市公安**为了配合户口迁移政策的实施,在全市(含市辖县)范围内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
●措施1:简化本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本市各派出所之间的城镇地区迁往城镇地区、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口迁移,可跨市县在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市(县)内户口迁移手续。
●措施2:户口迁入当场审批办结
户口事项实行先受理办结再调查审批。符合迁入本市条件的广西区内人员,在提交申报迁入材料后,当场签发居民户口簿,不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广西区外人员在提交申报迁入材料后,可当场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取消原来审批5个工作日的规定。
●措施3:实行“容缺”办理制度
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报
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
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
关申报材料。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
①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居民身份证。
②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③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房产信息的,可“容缺”房屋权属证明。
④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措施4:为集体户内居民签发居民户口簿
为方便集体户内居民办理涉及使用户口证件事务,单位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的户内居民可申请单独打印含本人户籍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填写“非亲属”。
●措施5: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排队、耗时的突出问题,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南宁市公安局在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和商场、医院、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社会公共场所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可以全天候24小时跨市、县异地自助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目前全市已累计设置130多台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网点实现县区全覆盖。
●措施6:可异地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的基础上,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如未拿到证又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在南宁市任何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公安**办理。
●措施7:提升互联网+智慧户政服务
积极搭建警务网上服务平台,将公安信息化服务向互联网延伸,实现出生、死亡、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全上网,着力实现一网通、一网办,真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答疑解惑
●这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放宽南宁市的落户条件,是南宁市有史以来*低落户门槛。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宽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准入条件。放宽了引进的各类人才的入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
●引进的人才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①具有**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
②中专院校毕业证;
③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⑤**职业资格证书;
⑥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哪几种材料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答: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DNA亲子鉴定;
④公证证明;
⑤公安派出所证明;
⑥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在北宁街一间屋子里,6岁女孩小丽从民警手中接过户口簿,确认上面有她的名字后,连呼“我终于可以上学了”。
小丽跟外婆李阿婆居住,由于找不到小丽的亲生父母,申办户口期间历尽曲折。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3名副所长为此相继展开爱心接力,为祖孙俩送上了特殊的中秋节“礼物”。
“外婆,我有户口啦!”小丽从兴宁派出所副所长管尚毅手中接过户口簿后,指着她的名字告诉外婆说,“我终于可以上学了。”李阿婆告诉她,“这是警察叔叔帮的忙,你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
小丽兴奋地和民警叔叔一起翻看新领到的户口簿
给小丽上户口一事,还得从今年春节前夕说起。
黄莉是兴宁派出所副所长,分管社区警务和户籍业务。今年春节前夕,她带队下社区开展工作。北宁街的李阿婆年近七旬,身患疾病,仅靠低保维持生计。走访中,李阿婆指着旁边小女孩说,“她是我的外孙女,叫小丽,今年6岁”。
“我们以前见过小丽,一直以为是李阿婆亲戚家的小孩。”兴宁派出所社区民警金彩明说。聊天时,黄莉无意中问小丽“在哪个幼儿园读书”,李阿婆直摇头,“怕是她不能上学了……”
原来,6年前,李阿婆在外务工的女儿突然回家,不久就生下小丽。刚出月子,女儿说出去一下,却再也没有回来。由于不知道谁是小丽的亲生父亲,加上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李阿婆就节衣缩食地独自抚养小丽,等待有朝一日女儿能“幡然醒悟”。
6年过去了,女儿却仍是杳无音信。眼看小丽已接近入学年龄,李阿婆找到学校,但对方要求查看户口簿等证件。由于生父不详、母亲去向不明,李阿婆自己也行动不便,不知道如何给小丽办户口。
了解到李阿婆祖孙俩的情况后,兴宁派出所决定将小丽列为“太阳花”结对帮扶对象,尽快想办法解决落户问题。
“找不到亲生父母,给小丽办理入户手续相当烦琐。”管尚毅说,他们先是在北宁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与协助下,给小丽办理亲子鉴定,再通过司法程序宣告小丽的母亲失踪等。走完一系列程序之后,才*终把小丽的户口落户到李阿婆的名下。
其间,黄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收集材料。今年7月份,黄莉怀有身孕行动不便,另一名副所长蓝远安接手办理。8月,蓝远安在工作中脚后跟肌腱不慎断裂,住院养伤,管尚毅就接过爱心接力棒,继续给小丽办理落户手续。
9月22日,管尚毅与伤势初愈、走路仍一瘸一拐的蓝远安登门将刚办好的户口簿交到小丽手中,并为李阿婆祖孙俩送上中秋慰问金和慰问品。至此,经历兴宁派出所3位副所长长达大半年的爱心接力,小丽落户一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虽然需要等到明年9月才能入学,但小丽依然满心欢喜。因为在兴宁派出所“警爸警妈”的关怀下,她终于可以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有户口了。小丽拿到户口簿后兴奋地告诉民警,“好希望背书包上学的那一天能尽快到来”。
在此,小编也需要提醒家有适龄入学儿童的家长,今年7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推出公安改革*新惠民举措——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降低绿色通道(特殊审批)申领居住证门槛,9种情况下群众不用等半年或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即可直接办理居住证。(点击阅读》》“放管服”改革*新惠民举措:小孩入学等9种情况可立即办理居住证!证明无须等待满6个月!)
其中,因小孩入学等9种情况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无须再像之前那样进行居住登记满半年,或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后才能办证,可前往居住证办证窗口直接办理。
(来源:南宁晚报 潘国武 祁玮)
(审核:张军 编辑:杨岚晶 校对:李燕萍)
朋友您好!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如果您觉得南宁公安民警、辅警的努力和付出值得肯定,请在接到来电时给予我们公正的评价!您的十分满意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您的支持将激励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感谢您的帮助,欢迎您的监督!
自2020年6月1日起,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实施办法》(南府规〔2020〕15号)正式施行。
南宁市公安局作为该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单位,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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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办法在原有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
(一)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所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的限制,申办户口材料进一步简化,低门槛落户南宁市。市外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不需提交办理居住证材料,就可在本市城镇落户。此次调整后的户口迁移政策,还首次将投靠本市亲友居住也列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市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只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录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可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参保证明材料。
具有**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凭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在本市城镇落户,不需提交学历认定证明材料。
(二)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三)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便利。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准,符合条件的**、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各派出所按需在市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其他适当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集体户”。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在本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可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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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户口迁移政策的实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服务,我局还结合实施“民意警务战略”,以民意民生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在全市(含市辖县)范围内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
(一)简化本市内跨市、县户口迁移流程
本市各派出所之间的城镇地区迁往城镇地区、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口迁移可跨市县在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市(县)内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入当场审批办结
户口事项实行先受理办结再调查审批。符合迁入本市条件的广西区内人员,在提交申报迁入材料后,当场签发居民户口簿,不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广西区外人员在提交申报迁入材料后,可当场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取消原来审批5个工作日的规定。
(三)实行“容缺”办理制度
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关申报材料。
(四)为集体户内居民签发居民户口簿
为方便集体户内居民办理涉及使用户口证件事务,单位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户内居民可申请单独打印含本人户籍信息的居民户口簿。
(五)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全覆盖
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排队、耗时的突出问题,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南宁市公安局在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和商场、医院、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社会公共场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可以全天候24小时跨市、县异地自助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目前全市已累计设置130多台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网点实现区县全覆盖。
(六)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
在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的基础上,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如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在我市任何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公安**办理。
(七)提升互联网+智慧户政服务
下一步,南宁市公安局将继续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期盼的户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大力推进公安派出所窗口服务建设,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网上户政服务大厅操作指南
相关政策解答
一、这次的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放宽我市的落户条件,是南宁市有史以来*低落户门槛。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全面放宽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准入条件。放宽了引进的各类人才的入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
二、如何认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
(一)合法稳定住所指:
1.购买的商品住房;
2.具有合法手续的自建房;
3.单位分配住房;
4.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5.本市亲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住房。
(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包括:
1.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3.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
4.属迁入亲友住房(亲友户口不在该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
5.属迁入本市亲友户内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注:虚拟地址、违规违章建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以及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如何认定具有合法稳定就业,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
1.行政**、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2.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
3.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
1.行政**、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录用文件。
2.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
3.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提供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引进的人才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具有**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
(二)中专院校毕业证;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职业资格证书;
(六)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五、什么是“容缺”办理制度, 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哪些?
答: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居民身份证。
(二)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三)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房产信息的,可“容缺”房屋权属证明。
(四)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六、对于我区农村籍大学生申请迁回原籍有何新规定?
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一)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二)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因入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三)2019年12月1日之前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七、哪几种材料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一)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DNA亲子鉴定
(四)公证证明
(五)公安派出所证明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八、居民身份证可以在哪里自助办理?
答:为了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排队、耗时的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自治区内户籍人员可以在下列地点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一是在我市市区和县城居住人口密集、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繁忙的公安派出所内设置的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机。二是在一些商场、医院、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社会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安警邮交管、出入境、户政“三合一”自助设备。三是在南宁市公安局警务工作服务站内设置的公安综合业务一体机。
九、临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答:为解决急需用证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又要到户籍地县级公安**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问题,我市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开创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可以在非户籍地县级公安**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先河。
办理户口事项时限一览表
落户本市城镇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01
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注:(1)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②属单位分配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③属租赁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④属迁入亲友住房(亲友户口不在该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⑤属迁入本市亲友户内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2)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3)房屋有多名共有人的,需提交共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4)虚拟地址、违规违章建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以及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0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注:
(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行政**、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单位的录用通知书或录用文件;②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③在本市投资、经商人员,提供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参照第(一)条所需材料办理,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或不予接收的,可迁入社区集体户。
03
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3)人才证明材料。
(1)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具有**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书);②中专院校毕业证;③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职业资格证书;⑥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3)引进的各类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参照第(一)条所需材料办理,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迁入单位集体户;无用人单位的,可迁入社区集体户。
04
市外人员可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申请人和入户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本市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①居民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DNA亲子鉴定;④公证证明;⑤公安派出所证明;⑥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落户本市农村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本市农村且一方为本市农村户口的,夫妻另一方可申请投靠迁入本市农村落户,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
(3)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退伍军人申请恢复原籍农村户口。
(1)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或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证明;
(2)军人身份证或军人公民号码登记表;
(3)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资料(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核实,不需申请人提交)。
本人实际已回原籍农村居住且在原籍农村拥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居民,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之一;
(4)在原籍地迁出的户籍档案资料(由迁入地派出所负责核实,不需申请人提交)。
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3)学历证书;
05
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因入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1)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毕业证或报到派遣证;
06
2019年12月1日之前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3)申请人的毕业证或报到派遣证。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 潘国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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